【资料图】
【来源:武汉市商务局_通知公告】
根据《市商务局关于印发
按照《市商务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要求,现将各区汇总情况、各企业申报及补贴资金初核情况进行公示,公示期 7天(2023年5月25日-5月31日)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可正式向我单位反映。
受理单位:市商务局市场秩序处
受理电话:027-82796683
武 汉 市 商 务 局
2023年5月25日
关键词:
度假
经济
商务